时间:2021-11-10 16:48:12 浏览:398人
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即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股权质押,会对股价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上市公司在缺少资金发展主营业务时,通过股权质押融入一定的资金,则可能会刺激股价上涨。
专题创建者
理财CoCo
- 股票顾问 -
coco会用最贴心的方式为你带来实用易懂的理财技巧,在长期的投资中取得好的回报。 欢迎关注抖音号98834886391,如果觉得我的视频对你有帮助,记得点赞哦!
微信扫一扫,添加顾问
东北证券北京中关村分公司
东北证券北京朝阳分公司
招商证券北京北太平庄路证券营业部
海通证券北京光华路证券营业部
中国银河证券北京阜成路证券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