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8 15:15:24 浏览:713人
结算价和收盘价在结算方式和用处中也存在着差别:
1、计算方式:
结算价: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价是合约品种在收盘后,根据当日的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所得,当天没有成交价格的,采用上一个交易日的结算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价则采取当天该合约最后一小时的加权平均,交收日按照最后两小时的算术平均来进行结算。
收盘价:采取当天最后一笔交易的撮合成交价。
2、用处不同:
结算价:a.对当日投资者未平仓合约的保证金及盈亏进行结算,b.作为基准价,在该合约品种下一个交易日的涨停价、跌停价的计算中。
收盘价:a.结算最后一笔交易的盈亏,b.走势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