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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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叩富同城理财师 浏览:1265 人 分享分享

4个保险顾问回答
首发顾问 资深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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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谢邀回答。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流程
定点医院费用报销: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直接办理结算报销即可。
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1.文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异地或急诊费用报销:
1、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候进行垫付
2、携带规定资料到长沙社保局或各区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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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12-3 17:34 免费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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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补充说明: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如还有其他保险方面的问题欢迎及时添加我联系方式,可以来咨询我,为你免费提供一对一保险咨询服务。

发布于2020-12-3 18:22 免费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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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TA
您好,对于问题“生育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我的解答是:生育保险是女职工因生育而临时中断工作的保险,国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

报销范围主要有:因怀孕、生育而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至于报销额度,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是按照比例报销,花的多报的多;有的是按照限额报销,报销额度固定,超过额度自费。


主要报销:早孕检查与建册、产前检查、住院生产(医疗保险基金承担部分除外)、产后访视、产后42天康复检查及自然流产(包括宫外孕、葡萄胎)。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也就是俗称的产假工资,女同胞因为生孩子(包括自然流产和计划生育手术)而休假的期间,是可以拿到一笔钱来代替工资收入的,这笔钱由生育保险基金出,转到自己的公司,由公司发放,也可以自己去社保网点领取。

以上就是对“生育报销流程”问题给出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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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12-10 10:28 免费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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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报销流程编辑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发布于2020-12-3 22:40 免费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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